沙特阿拉伯的SASO认证,尼日利亚SONCAP认证,PVOC认证,伊拉克COC认证,肯尼亚PVOC认证,卡塔尔COC认证,俄罗斯CU认证,韩国KC认证,科威特KUCAS认证、澳洲SAA认证 ,CE认证,CB认证,中国能效认证等
根据2013年12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第10号)文件和2014年4月《关于进一步明确化妆品注册备案有关执行问题的函》(食药监药化管便函〔2014〕70号)文件,调整了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文件要求自2014年6月30日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上市前,按照《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要求》,对产品信息进行网上备案。
一、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可分为5大类:
1、 护肤类:护肤霜(膏)、乳液、精油等
2、 发用类:洗发水、护发素、发胶、发蜡等
3、 彩妆类:口红、眼影、粉饼、睫毛膏、粉底液等
4、 芳香类:香水、香体露、花露水等
5、 指(趾)甲类:指甲油,卸除油等
以下为国产特殊化妆品许分为九类(不在非特备案范围内)育发类、染发类、烫发类、脱毛类、健美类(减肥产品)、美乳类、除臭类、祛斑类、防晒类
二、检测:化妆品卫生规范2015版
三、检测项目:
1、微生物:细菌总数,霉菌与酵母菌,大肠杆菌,铜绿假单细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2、重金属:铅、砷、汞、镉
3、其他(按需)
四、需提供资料:
1、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申请表(申请企业经办人签名+申请企业公章)
2、市售包装或近市售包装样品:一式三份,每份样品需符合所检项目一次检验量的要求。包装上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限期使用日期、净含量、生产企业名称、申请企业名称、储存条件、注意事项”等信息。
3、产品配方(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4、产品有使用说明书(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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