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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限用物质检测

欧盟REACH法规第67条第1款规定:"物质、混合物或物品中含有附录XVII中受限制物质时,若不能符合其限制要求,将不得投放市场"。该规定指出,制造商或进口商在欧盟市场上投放的产品中不得含有REACH法规附录XVII中的限制物质,它是欧盟建立的一张保护欧盟环境和公民健康的安全网。企业必须确保在欧盟销售的产品中不含有相关的限制物质,因此,企业应对REACH法规不仅要关注SVHC,还需关注法规附录XVII中列出的各项限制物质在相应产品中的存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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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REACH/REACH限用物质测试

欧盟REACH/REACH

 

欧盟REACH法规是关于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的法规(即欧盟法规“EC”****907/2006),于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欧盟REACH法规将产品分为"物质"、"混合物"和"物品"三类,影响到几乎所有投放欧盟市场的产品。

     

欧盟REACH法规第67条第1款规定:"物质、混合物或物品中含有附录XVII中受限制物质时,若不能符合其限制要求,将不得投放市场"。该规定指出,制造商或进口商在欧盟市场上投放的产品中不得含有REACH法规附录XVII中的限制物质,它是欧盟建立的一张保护欧盟环境和公民健康的安全网。企业必须确保在欧盟销售的产品中不含有相关的限制物质,因此,企业应对REACH法规不仅要关注SVHC,还需关注法规附录XVII中列出的各项限制物质在相应产品中的存在情况。

您的产品是否满足REACH法规要求呢?如果您尚未了解REACH法规的测试要求,或想要了解相关方面的信息,亦或者您尚未取得检测报告,请随时咨询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

 

电子电器产品高风险项目举例

项目

主要限制要求

常见用途

石棉纤维

禁止混合物、物品有意添加。

保温隔热材料

有机锡化合物

三取代有机锡化合物在2010年7月1日后,不得在任何物品或物品的部件中使用超过0.1%(以锡的重量计);

二丁基锡化合物(DBT)在2012年1月1日后,不得在混合物和物品(或物品的部件)中含量超过0.1%(以锡的重量计);

二辛基锡化合物(DOT)在2012年1月1日后,不得在物品(或物品的部件)使用含量超过0.1%(以锡重量计)。

作为热稳定剂、催化剂、杀虫剂用于纺织品、木材、皮革、涂料等

镍及其化合物

穿刺人体部位使用的配件,镍的释放率小于0.2 μg/cm2/周;

与皮肤有直接及长期接触的制品中镍的释放率不得超过0.5 μg/cm2/周。

镀层、合金

多环芳香烃PAH

正常或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塑料或橡胶部件能长期或短期重复直接接触人体皮肤或口腔的产品中,8种PAHs中的任何一种,含量不得超过1 mg/kg;

玩具,包括儿童运动器材和儿童用品,在正常或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塑料或橡胶部件能长期或短期重复直接接触人体皮肤或口腔,如含有8种PAHs中的任何一种,含量不得超过0.5 mg/kg。

塑料、橡胶

邻苯二甲酸酯

2020年7月7日起,物品中塑化材料中DEHP,DBP,BBP,DIBP单一种或四种加和浓度小于0.1%;

可入口的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上的增塑材料中,DINP+DIDP+DNOP≤0.1%。

作为增塑剂用于塑料材料等

富马酸二甲酯(DMF)

物品及其零部件中DMF的含量不得超过0.1mg/kg。

防霉剂

 

送检流程(如有特殊要求,需提供相应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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